1.甲方案改造前和改造后都用A公司原来的6万股计算是因为甲方按中A公司是向银行借款并购了B公司,B而没有增发股票。 所以股票的数量没有变化(可以理解为A公司花20亿元将B公司购买,B公司自己的股份不存在了)
2.乙方案是通过发行普通股4亿股的方式进行并购,所以并购后股票数量是6 加4
3.丙方案预计在2008年初按照每张债券转换为200股的比例全部转换为A公司的普通股,即转换为200*200(万股)=4亿股,所以在改造前(2008年之前没有转换)用6,改造后(2008年之后转换成了普通股)用6 加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