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书的上东东总结了一下:
(1)一般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(包括出租、出借和处置)书上没说是否抵扣费用,但按照会计核算因为要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,所以应该是要扣除税费后上缴。书上也没说缴国库还是专户。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全要抵扣费用,其中出租出借净收入交专户、处置收入交国库。但这些国有资产收入全计入“应缴财政款”这个科目,会计科目使用上无差别。
一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(包括出租、出借收入和对外投资、担保)的收入全部自用,都不上缴。但处置国有资产扣除相关的税费等净收入要上缴,书上没说是国库还是专户。但根据会计核算,应该是国库。中央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收入全部上缴国库不抵扣,处置国有资产收入要抵扣费用后上缴国库。
由此看来,
明确要缴中央国库的是:中央事业单位的出租、出借、处置国有资产收入和中央行政单位的处置国有资产收入。
明确要缴中央财政专户的是:中央行政单位的出租出借收入。
我的总结和理解有无问题,如有,请指出。
(2)一般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收入(出租、出借、处置)书上没说是否抵扣费用,但根据会计核算,处置是行政单位要通过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核算,会计处理上似乎是要抵扣的费用的。出租、出借会计处理上做其他收入,似乎不需要扣除费用?对不对?
(3)一般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收入只说按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,没明确上缴国库还是专户,如果老师知道,请告诉我。
(4)为什么同是国有资产出租、出借收入,中央行政单位是缴专户,中央事业的是缴国库呢?
(5)还有那个收支两条线,抵不抵扣费用书上都说是收支两条线,这个怎么理解?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