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9-18
1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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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某兄妹3人均为居民个人,父母均年满60周岁,同时陈某还赡养其祖父母。2020年陈某综合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,最多可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是12000元吗?为啥不是24000元?
是因为纳税人是非独生子女,由其兄弟姐妹分摊第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的规定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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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9-18
是的 关于赡养老人个税扣除 要求: ①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,统一按照标准定额扣除。 ②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 标准及分摊: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,按照每月2
000元(每年24 000元)的标准定额扣除。 ①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 000元(每年24 000)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 000元(每年12 000元)。 ②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、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。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,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。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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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9-18
2021-09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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